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k8天生赢家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0:51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00余条,其中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75条,通过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32条,通过报刊、微信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6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开通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络申请、现场当面受理、信函等多种形式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化、答复的精准化工作。统计期限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另有上年结转2件,答复130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信访、诉讼、复议等情况(具体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并由专门科室负责信息发布,避免信息随意发布、重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临平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将标准目录与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政府网站栏目向结合,调整优化栏目设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媒体平台融合,通过“新华社”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6频道《焦点一线》栏目、《中国自然资源报》、《浙江国土资源杂志》等媒体扩大宣传,灵活运用“临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专人负责、三级审批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7

0

0

0

0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0

5

0

0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1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1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8

0

0

0

0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助企纾困解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回应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增强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00余条,其中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75条,通过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32条,通过报刊、微信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6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开通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络申请、现场当面受理、信函等多种形式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化、答复的精准化工作。统计期限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另有上年结转2件,答复130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信访、诉讼、复议等情况(具体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并由专门科室负责信息发布,避免信息随意发布、重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临平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将标准目录与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政府网站栏目向结合,调整优化栏目设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媒体平台融合,通过“新华社”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6频道《焦点一线》栏目、《中国自然资源报》、《浙江国土资源杂志》等媒体扩大宣传,灵活运用“临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专人负责、三级审批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7

0

0

0

0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0

5

0

0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1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1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8

0

0

0

0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助企纾困解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回应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增强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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